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印發《江西省人防工程維修養護定額(試行)》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1-12-30 來源: 江西省人民政府
贛人防發〔2021〕25號
各市、縣(區)人防辦,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、省人防辦直屬單位,各相關單位:
《江西省人防工程維修養護預算定額(試行)》已經省人防辦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印發。本定額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
2021年12月16日
2021年12月16日
附件:江西省人防工程維修養護預算定額(試行)